交易模式與使用者認知的差距 交易模式與使用者認知的差距 目前現行的交易系統中 有分為 公司購物站.電子商務.二手市集 二手市集的模式很容易令使用者誤會 為 公司購物站 或 電子商務(供應商模式) 需要極力的去讓使用者了解 他的商品 的負責商家是誰 是平台?公司?還是賣家? 如果網站界定不清 容易讓使用者誤會所有二手市場的商品皆為平台負責 這就需要縮短使用者的認知差異 分享此文:分享到 Twitter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相關